一个财务年度是十二个月,且公司财务年度的账户应放在每个年度周年大会。在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情况下,一个财务年度可不到一年或多于一年,但不得超过15个月。
根据公司法第210(4)条,公司注册处处长有权延长一个财政年度到18个月。公司应当本财政年度结束前向注册处处长提交电子表格61的申请。申请可以以信件的方式由特许会计师、公司秘书、或在实践中成本会计给予充分的理由寻求时间的延长。
凡公司提出,以延长其财政年度,并在这一过程需要在周年大会举行会议应当作出与公司注册处处长根据第210(4)扩大财政年度的申请表格61时间和给予的延伸时间的延长,根据第166(1)的规定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